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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送達義務人徐正全違反菸害防制法案件處分書。

刊登日期:2020/1/31
發文日期:2020/1/7
發文文號:苗衛企字第1090000460B號
主旨:公示送達義務人徐正全違反菸害防制法案件處分書。
發文機關:苗栗縣政府
依據:一、菸害防制法第 15 條第 1 項規定。
二、行政程序法第 78、80、81 條規定。
公告事項:一、本案義務人違反菸害防制法規定,處新台幣 2,000 元整。
二、公告義務人得隨時至本局企劃科洽領處分書並至行政科繳納,逾期未完納即依法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。
三、上開送達,自刊登苗栗縣政府公報最後刊登之日起,經 20 日發生效力。
附件:
  • 108年徐正全公示送達清冊
  • 版權所有 © 苗栗縣政府|36001 苗栗市縣府路100號(第一辦公大樓)、36046 苗栗市府前路1號(第二辦公大樓)
    電話:1999(限苗栗縣內撥打), 037-322150(外縣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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